卯时正刻,登州府衙门口,冰冷的石阶上一女子俯首而跪。
天蒙蒙亮,街上来往人群驻足而望,想来是哪家姑娘有冤要申,都无奈摇着头离开。
此时登州为许遵,此人最是铁面无私,累典刑狱,强敏明恕,经手之案无有不公正的。
升堂,惊堂木重重落下。
“下跪何人?有何冤屈?”
那女子看起来不过豆蔻之年,身形瘦小,黄褐色的粗布衣服上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。
堂下女子俯首而拜,“民女柳朝云,伤人未遂,特来投案!”
她低着头,肩头微微颤抖。
许遵闻言,这女子不是来申冤倒是来投案的,疑惑之余复又道:“详细说来。”
“民女幼年丧父,年前母亲也亡故了,叔父便要做主将我许给农夫韦大!”柳朝云声泪俱下,“母亲亡故,女儿当为亡母守孝,民女不肯嫁,他们便要强迫我与韦大同房。那韦大丑陋不堪,我便乘着夜色用刀刺伤了他,断了他一指.....”
许遵倒吸一口凉气,还未等他开口,柳朝云又道:“民女自知他们绝不会罢休,而母丧不婚,是为人伦孝道所在,民女死也不嫁韦大!宁入刑狱,以死谢罪!”
许遵为官多年,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事,难以决策,只是将柳朝云先收押,未做发落。
此案上报审刑院及大理寺,均以有违婚律,谋害亲夫定罪,判以绞刑。
许遵则为不该,引律“因杀伤而自首,得免所因之罪,仍从故杀伤法”,以谋为所因,当用按问欲举条减二等。复上报刑部,刑部论断同审刑院、大理寺。
许遵此番行为,遭御史台不满弹劾,而其不伏,以札子上书请奏陛下。
朝中不少人认为这不过是多此一举,一个小案子,何必起偌大风浪。
汴京城里,垂拱殿内,天子阶前。
许遵伏跪于官家之前,对此他回应道:“臣奏请陛下,并非有意冒犯天子威严,只是此事关人命,柳氏朝云已认罪自首,按律该当减刑!”
刑部员外郎杨绍站出来反驳道:“于人有伤,便不在自首之列!”
“主动投案为何不算自首?”
朝上争执不下,官家也没有当即做出定论,责审刑院、大理寺及刑部都再次复查。
许遵又有言,“新法有律,当以新法为根本。”
此话一出,堂下犹如炸开了锅,众人的矛头又如疾风骤雨般转到新法之上,瞬间成为朝中大臣最为关心的论题。
半晌,王安石上前道:“新法设立之初,本就是为黎明百姓伸冤做主,此案溯源追根,到底是有悖人伦礼教,该女子也算得上正当防卫,事后主动投案,悔过之心日月可鉴......”
之后,又有人搬出婚律之法,以为居父母丧事而嫁娶者该徒刑三年......众人以孝道、婚丧、人情、律法各抒已见,参与辩驳之人愈来愈多,终不得结果,只好暂时搁置。
由此,一场漫长的朝廷论战即将展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