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决定了要去首都的时间,就得考虑去首都的人了……
柳明洁喜宴过后,杨明国就已经动身回首都去了,说是提前回去安排,让叶欢他们到了后,好好招待一番。
但安利民之后过来说,那家伙完全是被家里媳妇儿给催急了,没办法才必须动身回去的,不然还得在蜀南市这边等叶欢。
柳明月家里的房子也在前些日子就修好了,晾了两天水气,一家人欢欢喜喜的搬进去住了。
还宴请了亲朋好友,算是乔迁之喜。
叶欢皱着眉道:“你我,还有你妹妹明洁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牛娃就凑了过来,着急忙慌道:“哥,你可别忘了我……先前可是说好了要带上我的。”
“着什么急啊?”
叶欢翻了个白眼。
即便牛娃不说,他也要带上这家伙……牛娃虽然不聪明,但胜在有膀子力气。
而且在柳丰村这段时间,使唤牛娃也使唤惯了。
到了首都那边,要是身边没个熟悉的人使唤,到时候办事儿的时候终归有些不方便。
他随口问道:“村里接手拉砖的人有没?”
牛娃连忙点头。“哥你放心好了,这小半月里,每天拉砖我都带着二狗和胜子,他俩前些日子也搞到驾照了……我走后,拉砖的活儿就交给他俩,保证妥妥儿的。”
叶欢这才点点头。“你放心,等到了首都后,让你和那些牛马一样,过上九九六的生活。”
牛娃满脸懵逼的表情。“哥,啥是九九六啊?”
“早上九点上班,到了夜里九点才下班,一周上六天班……俗称九九六。”
叶欢这番话不过是玩笑话而已,跟着自己……怎么可能亏待身边人?
“乖乖,一周还有休息的一天呢?”
牛娃却满脸艳羡的表情。“俺以前在生产队干活儿的时候,那一年到头都没个休息的时候……一周就可以休息一天,俺以前想都不敢想。”
叶欢嘴角抽了抽,暗道牛娃果然是天生当牛马的命。
“那你现在可以想个够了。”
柳明月家里那口木箱,也是要带去的……
木箱连接着两个不同时代,自己要在首都实现的梦想,还得靠这个木箱呢。
“到时候中科院问起的时候,咱也有底气说一句:我叶欢没有开挂!”
柳学成两口子,虽然平日里表现得,想要早点让自家闺女跟着叶欢去首都。
但真到了那一天,两口子终究还是有些舍不得的。
虽然知道叶欢看不上,自家闺女跟着叶欢,也不愁这些,却还是往他俩的行李里塞了满满的土特产,都是腌鱼腌肉啥的。
也算是两口子的一点心意了。
而对叶欢来说,最重要的‘身份’问题……也终于解决了。
对外就说是胡翠兰远房娘家的表亲,在老家过不下去了,来投奔自己表婶儿来了。
至于身份证明,只说是在路上丢了。
柳明月好歹是村长,在没正式卸任之前,还是有点公信力的,开了个证明,拿到镇公安局把身份证明给办了下来。
这天,天还没亮,叶欢和牛娃就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,抬着木箱上了拖拉机。
“爸妈,你们回去吧……到了首都我会给你们写信的。”
柳明月眼角含泪,朝着自己父母挥了挥手。
柳明洁则是有些小兴奋,也冲着来送行的柳学明两口子挥挥手道:“爸妈,你们也回去吧……到了首都,我和姐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。”
二狗开着手扶拖拉机,把他们送到县里,再从县里去蜀南市。
蜀南市是蜀都的省会城市,也只有蜀南才有火车站。
好不容易到了蜀南市省城,这才是北上的第一战。
这年头坐火车就是一场硬仗,到首都得坐两天一夜的火车,全程三十多个小时,可不是一件舒服的事。至于坐卧铺,目前是没有可能的。
坐卧铺都要工作证、单位介绍信,平民自己出门想坐飞机和卧铺?没门!领导感觉也挺合理的,完全不应该改。
到了火车站,叶欢头皮发麻,人太多了,作为交通枢纽,又是开学季,人都要堆在一起了。
柳明月却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,拉了拉叶欢的衣角,低声道:“叶欢,我们为什么不把行李放进箱子里,让馨儿妹妹先帮我们收着,等到了首都那边的时候,再拿出来呢?”
“靠!把这茬儿给忘了!”
叶欢一拍大腿,可不是嘛,自己这一行四人,只需要拿这一口木箱去就行了嘛。
看来自己对这个外挂的使用,还是不够熟练啊!不像当年的某位网红,头天在自家电脑发现了外挂,第二天就在游戏里杀疯了。
但现在都已经背在身上了,也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,就把这三大包行李全塞进那口木箱里……太惹眼了。
“背着吧,也不是特别重,最重要的是,不是你们姐妹俩背。”
叶欢叹息一声,为自己和牛娃感到悲哀。
索性也不再想这些事情了,直接朝窗外看去,这年头的绿皮火车,没空调,车厢空气也流通差。
烟味、脚臭味,那个酸爽是无法形容,就要靠窗口这点风了。
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-……到了就好了。
叶欢倒是迷迷糊糊的想睡会,奈何太吵,过道里有蹲地下打牌的,有座位上砌墙码长城的,一会扣二饼,一会幺鸡,一会叫胡的。
小孩子不时还会练练嗓子,返祖一样的嚎两声。
头刚靠在座位上,眯着眼打盹儿,冷不丁听见柳明月冷着声喊了一句:“你干什么?”
叶欢立刻惊醒,抬起头茫然的看向身旁的柳明月,心道,我也没干什么啊……再者说了,火车上能干什么?想震也震不起来啊。
看清楚后,才知道柳明月说的不是自己,而是她身旁的另一个男人。
叶欢立刻冷眼看了过去,同时询问柳明月发生了什么事。
“他偷摸我的包。”
感情是遇上三只手了!
临行前,柳明月背了个帆布包,把她的生日礼物,笔记本和钢笔都装在里面。
那包是叶欢给他买的,虽然朴素,但在二十一世纪的制造工艺的加持下,看上去却还是显得很时髦光鲜。
这小偷大概就是看这包挺好的,寻思里面可能有贵重的东西,就趁着柳明月不注意,偷摸了两下。
那人年纪不大,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,长得也不算高,模样更是有些猥琐。
叶欢站起身后,一米八的大高个直接压了他一头。
“小子,招子放亮点,谁的东西都敢乱摸的?”
叶欢说着,站起身来,让柳明月坐了进去,自己则是坐在了她原本的位置上。